疫情發生以來西寧市餐飲、食品銷售等部分食品經營者長時間處于停業靜態管理狀態,為防止復工復產后出現過期變質食品,確保消費者健康安全,指導食品經營者規范處理因疫情導致的積壓食品原料,現就有關工作提示如下:
一、及時開展食品原料自查清理
食品經營者在復工前,要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食品原料自查工作,及時清理、銷毀過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原料、調味料等。因疫情或其他原因無法及時銷毀的食品原料、調味料,應予以封存并置于標識明顯的獨立貯存區域。
二、規范妥善處置積壓食品原料
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食品經營者可采取直接銷售、制作半成品銷售、新增或擴大外賣訂餐服務和捐贈等方式規范處置積壓食品原料。
三、嚴格遵守食品標簽標識規定
食品經營者銷售食用農產品可以不進行包裝。銷售未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應在銷售區域或網頁明顯位置公示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銷售者名稱等信息;如需包裝銷售,其標簽標識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將食品原料制成半成品銷售的,應在外包裝上標明名稱、加工制作時間、保存條件及期限、單位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其他明令禁止情形
食品經營者嚴禁超出許可核準經營范圍經營;嚴禁銷售、捐贈過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嚴禁改換食品包裝、標簽標識,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等行為。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經營者存在上述明令禁止情形的,執法部門將嚴懲重處。
廣大市民如發現食品經營者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可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