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泰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213號公告,就4項含大麻成分食品法規征求意見。主要內容包括:(1)規定來源于大麻種子的大麻蛋白質(蛋白粉)中四氫大麻酚(THC)含量不得超過2mg/kg,來源于大麻種子的大麻濃縮蛋白(分離蛋白)中四氫大麻酚(THC)含量不得超過0.15mg/kg;(2)規定預包裝調味料、醬油、魚露等產品中四氫大麻酚(THC)含量不得超過0.0032%(按重量計),同時規定了含有大麻成分食品的標簽要求;(3)規定食品補充劑中大麻二酚攝入量不超過每天55mg,四氫大麻酚含量不得超過0.2%(按重量計);(4)制訂含大麻葉固體植物茶(固體)標準,主要內容包括定義和分類、成分要求(每次食用量中大麻葉含量不超過1g)、標簽要求(應標注“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不得食用”、“可能導致嗜睡”等警示語)等。上述草案意見征集期至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