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調整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于今年2月初正式公布并實施,淡水魚芝麻劍(學名斑鱯)被列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嚴禁捕食與買賣。違者,將依法查處。”來賓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支隊第四大隊大隊長韋雙說。
近日,市區兩家餐館因銷售花鰻鱺、斑鱯(芝麻劍)等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違法行為,最終“撞槍”被罰。該局執法稽查支隊接到來賓市農業農村局移送的某兩家餐館涉嫌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制品的案件函后,快速反應,立即組成專案組,深入實地開展調查取證,查明違法事實,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規定,對兩名違法當事人,給予沒收(放生)花鰻鱺、斑鱯(芝麻劍)等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并處所購進單價五倍罰款決定。
學史力行,履行職責,規范市場秩序。來賓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支隊自黨史學習教育來,以學黨史成果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結合職能工作,扎實有效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和廣西2021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取得一定成效。據悉,該局所查處的銷售水生野生動物違法案件獲得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通報表揚。
“請市民不要捕食買賣花鰻鱺、斑鱯(芝麻劍)等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如果發現市場上和有關餐館銷售花鰻鱺、斑鱯(芝麻劍)等野生動物,可以撥打舉報投訴電話12315;餐飲經營者要履行誠信守法主體責任,不要存在僥幸心理,不得買賣花鰻鱺、斑鱯(芝麻劍)等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營造野生動物與人類和諧共處氛圍。”來賓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和餐飲經營者。(廖勝華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