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湖南檳榔加工產業發展的建議》收悉,根據我委工作職能,現答復如下:
檳榔為棕櫚科植物檳榔的干燥成熟種子。國際癌癥研究中心2004年將檳榔確認為一級致癌物。長期咀嚼檳榔可增加人群口腔癌風險,主要與檳榔含有的化學物質經咀嚼后形成亞硝基化合物有關,還與檳榔質硬易造成口腔黏膜機械創傷有關。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我委未批準檳榔作為新食品原料,未將其納入食藥物質目錄,檳榔(果實)也不宜制定食品安全標準。
您提出湖南嚼食檳榔以及檳榔加工歷史悠久,目前已形成龐大的產業鏈條,涉及數百萬人口就業和經濟來源,并提出通過地方人大制定、頒布相關管理條例的方式,解決檳郎加工產品定位和監管等問題。我委支持地方結合實際情況改革創新管理方式,引導檳榔相關產業健康規范發展,將依職責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