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三亞市農業農村局印發三亞市2021年扶持畜牧業(生豬)發展項目財政補貼實施方案,對生豬養殖進行扶持。 補貼采取申報審批、驗收合格、公示無異議后再給予補貼的辦法安排財政補貼資金。由轄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補貼申請審查,并經公示無異議后給予審批;由轄區農業農村局依據實施進度組織相關人員對完成項目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經公示無異議后撥付補貼資金。 方案原文: 三亞市2021年扶持畜牧業(生豬)發展項目財政補貼實施方案 針對目前生豬養殖成本大幅上升,市場豬肉價格居高不下的形勢,根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菜籃子”保供穩價的相關要求,為加快我市生豬產業的發展,鼓勵生豬養殖企業、合作社、養殖大戶擴大生豬養殖規模,保障“菜籃子”豬肉價格穩定,結合三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穩定生豬生產和豬肉保供穩價等精神,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恢復生豬生產,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推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標準化規?;B殖,增加飼養總量,穩定生豬生產,保障豬肉供應和市場價格基本穩定,促進農民增收。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恢復生產與平抑物價原則。以扶持規?;B豬恢復生產為重點,增加飼養量和產能,穩定供給和價格,抑制通漲。 (二)堅持財政扶持與企業投入原則。以財政扶持帶動企業共同投入為抓手,推進標準化規模化發展,加快生豬產能恢復。 (三)堅持規范透明與公開公平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層層把關,公開、公平、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堅持綠色發展與促進增收原則。以推進標準化、規模化、良種化、集約化、生態化發展為主攻方向,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農民增收。 三、扶持對象及條件 主要扶持在三亞市登記注冊經營的生豬規模養殖企業、合作社、養殖大戶或三亞市轄區內的本市戶籍生豬養殖專業戶。生豬養殖場設施設備完善、標準化程度較高、生物安全措施保障,項目選址符合《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亞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三府辦〔2020〕44號)等相關規定。有配套與養殖規模(購買數量)相適應的養殖、糞污處理、防疫等設施,保證正常運轉,有必要的養殖從業人員。 四、扶持內容及標準 按照“先買后補”原則。購買的豬苗、后備母豬和良種公豬必須經過檢疫合格(持有檢疫合格證明),后備母豬和良種公豬必須來自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補貼以現場核實驗收數量為準(提供相片等)。其中購買豬苗按照500元/頭標準給予補貼;購買后備母豬按照1500元/頭標準給予補貼;購買良種公豬數量按照3000元/頭標準給予補貼。 五、實施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實施程序。采取申報審批、驗收合格、公示無異議后再給予補貼的辦法安排財政補貼資金。由申請對象將《申請審批表》(詳見附件2、附件3)等申報材料上報;由轄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補貼申請審查,并經公示無異議后給予審批;由轄區農業農村局依據實施進度組織相關人員對完成項目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經公示無異議后撥付補貼資金。 (二)實施時間要求。購買豬苗、后備母豬、良種公豬,應自申請審批同意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項目實施完成后報所轄區農業農村局組織驗收,區農業農村局要跟蹤項目實施情況。所有補貼項目原則上應在2021年12月1日前完成驗收,及時撥付補貼資金。 (三)資金使用時限要求。各區在2021年6月30日前尚未完成審批使用的資金,由市農業農村局報市財政局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確保財政資金發揮應有效益。 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可根據實際到位資金切實做好補貼工作。鼓勵各區配套安排生豬產業發展項目扶持資金,并列入今后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加快畜牧產業發展。各區以前年度剩余畜牧產業發展資金可繼續用于2021年生豬產業發展項目的補貼,補貼標準可參照本方案執行。 六、資金分配 根據各區以前年度對畜牧產業發展項目補貼工作積極性不高和擅自上繳市財政畜牧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今年將適當調減資金安排計劃。2021年度市級部門財政預算項目資金2000萬元,其中各類補貼資金1970萬元,管理工作經費30萬元(安排計劃詳見附件1),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用完為止。 七、做好督查和總結 市農業農村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項目實施檢查督促;各區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并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市農業農村局上報補貼資金審批情況(附件4),2021年9月30日前上報補貼資金審批支付情況(附件4)。項目實施完成后要進行績效評估,推廣好的經驗與做法,并將工作總結報市農業農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