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2月27日電 中共云南省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27日發布消息:當日,云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56次主任(擴大)會議,討論通過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貫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共12條,從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加強行政執法、加強司法、加強地方立法和配套措施制定工作、移風易俗、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等方面,對貫徹實施提出要求。
《實施意見》明確,健全執法管理體制,嚴格查處違反《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全面禁止食用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審批和檢疫檢驗;依法加強對家畜家禽飼養活動的管理等。
針對云南省實際,《實施意見》還專門明確,要加強邊境地區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加大對邊境地區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走私和非法貿易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要求將根據上位法修改情況及時啟動《云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云南省動物防疫條例》的修訂工作等。(完)